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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科学研究院成为首批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

文章来源: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08-10-10

  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国家级测评机构的设置依照全国气候区划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被确定为华北区的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是指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得到认定的、能够对民用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评估工作的机构。

  在此之前,为了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指导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同时为了帮助相关技术人员正确理解《导则》内容,做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该院还召开了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讲解交流会”,为推动全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工作的开展做了大量的工作。此次被确定为华北区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为该院以后从事民用建筑能效测评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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