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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总公司全力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7-06-05

中储粮总公司全力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国务院决定,今年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对部分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目前,我国小麦收购已经从南到北陆续展开,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指定中储粮总公司为执行主体。中储粮总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全力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一是把最低收购价收购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仓容准备到位、协调服务到位,坚决把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迅速落实好收储库点。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了第一批收储库点2124个,特别是重点安排了粮食主产县、主产乡的收储库点。

  三是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及时启动执行预案。在当地小麦市场价格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中储粮河南、湖北分公司迅速启动了执行预案,挂牌收购小麦。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到位,执行预案启动工作顺利、有序。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针对今年新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收购资金管理办法,保证资金供应及时,防止出现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同时,对收购合同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收购资金和收购粮食安全。

  五是坚持国家收购质量标准。加强质价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在售粮前进行整晒,交好粮、卖好价,增加售粮收入。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要准确定等,既不能压级压价克扣农民,也不能抬价收购损害国家利益。

  六是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售粮农民提供便利。延长收购时间,简化入库手续,实行收购品种、质量、价格、水杂扣量、操作程序、结算方式“六公开”。

  七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充实监管力量、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完善抽查机制,加大抽查力度,确保所有实行统贷统还的最低收购价粮食都置于严密监控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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