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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正式获准实施

文章来源: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2-08

鞍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获准实施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鞍钢集团发行新股,购买新钢铁公司资产已于1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鞍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正式获准实施。

  证监会在相关通知批复文件中,核准了鞍钢新轧向其母公司鞍钢集团定向增发29.7亿股的流通A股,用于购买母公司旗下的新钢铁公司的资产,并同意豁免鞍钢集团公司因此而导致持股数量增加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为推进钢铁主业整体上市的实施,鞍钢积极参与股改,于2005年11月23 日顺利完成股改,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改的A+H股上市公司,从而为钢铁主业整体上市创造了条件。2005年12月28日,鞍钢新轧新增股份收购新钢铁资产的方案获得股东大会的高票通过,这次获得证监会核准后,鞍钢新轧已成为实施股改后第一家发行新股整体上市的公司。

  实施钢铁主业整体上市是鞍钢推进资本运营战略,壮大钢铁主业的重大举措。新轧钢和新钢铁两大公司整合重组后,将形成更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更科学的运营机制,能够更好地适应冶金生产大型化、连续化、集约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这次的整合上市,使鞍钢成为继宝钢和武钢后国内第三家实施整体上市的钢铁企业,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海外上市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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