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建筑公司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中铁四局建筑公司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文章来源: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4-08-27
中铁四局建筑公司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8月12日,在全国第三批守合同重信用先进企业(安徽)表彰大会上,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所属的中铁四局建筑公司作为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的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受到安徽省人民政府的隆重表彰。
近年来,中铁四局建筑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坚持“尊重业主、严守合同、依法经营、持续发展”的宗旨,加大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职工大会、职工夜校等形式,大力宣传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合法诚信经营的重大意义。公司法律事务室结合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合同法》知识讲座,提高了全体员工告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合同管理意识。建筑公司成立了“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由法律事务室主管合同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工作,并设立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管理经济合同,确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和规范运作。在公司内部建立了诚信守信的奖惩机制,对于依法经营、维护公司商业信誉的单位和员工给予重奖,对于违法经营和损害公司形象的单位和员工进行严厉的处罚。从公司到各项目经理部严把合同签订关和履行关,凡重大经济合同条款必须由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评审决定,其它合同必须经法律事务室律师审核把关后才能加盖合同专用章。在合同条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的要求,将合同中的目标细化分解,将各项责任落实到人,以严格的奖罚措施督促和制约,确保合同的各项条款近期兑现。
从1999年以来,中铁四局建筑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法定允许变更或解除的外都基本达到的完全“闭合”,合同履约率达100%,努力打造出了诚信经营单位的良好形象。1999年、2000年被合肥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2001年、2002年被安徽省人民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