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30亿元企业债券正式发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30亿元企业债券正式发行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09-29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30亿元企业债券正式发行
9月29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3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仪式在北京举行,债券自即日起正式发行。这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自2002年底成立以来发行的第一期企业债券,是该公司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优化资本结构的重要举措之一。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贺恭介绍,华电集团公司本期发行的企业债券(简称“04华电债”),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华电债券所募集的30亿元资金将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加快“西电东送”电源项目的建设,促进乌江流域水电项目的滚动开发,主要包括洪家渡、索风营、构皮滩等电站项目。二是用于“西气东输”配套发电项目的建设,包括江苏戚墅堰燃机、江苏望亭燃机和浙江半山燃机项目。三是用于华电集团战略重点火电项目的建设,主要包括安徽池州一期、湖南石门二期、宁夏中宁二期等项目。
04华电债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华电财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采取实名制记帐式发行,分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两个品种,并附加投资人可调换选择权。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发行规模15亿元,票面年利率5.40%;浮动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发行规模15亿元,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2.3%。投资者有权利选择在本期债券第三次付息后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固定利率债券按1:1的比例调换为本期浮动利率债券,或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浮动利率债券按1:1的比例调换为本期固定利率债券。
04华电债的发行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五家全国性发电集团之一,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企业。注册资本金120亿元。华电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在全系统近两年创业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协调,坚持走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的路子,把公司建设成为以电为主,综合发展,国内先进,国际一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华电集团制定了“到2010年公司装机容量翻一番达到6000万千瓦,主营业务收入翻一番达到600亿元”的奋斗目标。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公司坚持“存量运营与增量发展并重,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并重”的方针,积极推进营运改善和电源发展,加大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力度,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加快发展。截至2004年8月底,华电集团运行及在建可控发电装机容量3800万千瓦,资产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区),资产总额1062亿元。在2004年中国企业500强中,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排名第53位。04华电债的发行,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多市场、多主体、多方式扩大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在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稳定的现金获取能力,将为04华电债的偿还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