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基铭、袁晴棠:进一步完善我国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
王基铭、袁晴棠:进一步完善我国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5-03-17
全国政协委员王基铭、袁晴棠联名提案
进一步完善我国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
记者从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了解到,在大会提案组的提案中,除了就业和再就业、“三农”、社会保障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外,经济发展特别是油品安全问题成为众多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其中,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王基铭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科技委常务副主任袁晴棠两位委员联名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的提案,受到众多媒体的关注。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加入WTO承诺的逐步兑现和政府监管工作的加强,我国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市场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初步形成,政府职能明显转变,市场监管体系与体制开始形成。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国家对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去年我国成品油消费增长异常迅速,原因之一是我国周边国际油价高于国内价格,使得走私油、进口重油失去了生存空间,使一些隐性消费显现出来,这从侧面表明前几年我国对成品油走私的打击力度和市场的整顿力度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同时,成品油定价机制有待继续完善,目前我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由发改委根据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国际市场价格确定国内汽柴油的零售中准价,上下浮动范围为8%,未实现与国际市场价格完全接轨,给国内炼油生产和成品油市场带来很大影响,增加了石油、石化两大集团保市场的压力。
两位委员在提案中提出,2006年12月11日,我国成品油市场将完全开放,为确保我国的石油供应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建议政府在逐步开放成品油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建立起竞争有序的石油市场。
具体包括:加快研究制定《石油法》,将成品油市场监管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从保障国家石油安全的高度,将石油的勘探、开发、炼制等各环节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使政府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真正有法可依。
加快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严格市场准入。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科学论证各省市加油站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调研各地方经济发展和成品油消费情况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全国批发和仓储企业的合理布局规划。
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分阶段渐进实施。建议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从政府指导定价过渡到监管和税收调控,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
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全行业通畅的信息渠道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全社会的监督,严厉查处偷税逃税、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严格质量监管,加强环境保护。将加强质量监管作为今后成品油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按照环保要求制定强制性成品油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成品油不能进入国内市场。
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尽快实施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消除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实行增值税改革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的不公平竞争因素,尽快制定汽柴油消费税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的政策,解决销售企业按省集中统一缴纳流转税的问题,顺利建设集中批发、统一配送的现代物流体系。
通过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引导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石油资源。在区域供电平衡、能够满足用电需求的情况下,限制使用柴油发电;制定强制性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申报、标识和公布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低油耗、低排放的机动车;适时推出燃油税制,大力提倡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