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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正式成立

文章来源: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03-11-27

深化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石化法制建设工作,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强化内部管理的需要,近日,集团公司决定正式成立法律事务部。同时相应调整企业改革部的职责,撤销法律事务处,增设战略研究管理处,以加强发展战略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此前,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股份公司于去年年底设立了法律事务部,和企业改革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正式启动了中国石化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试点工作。

  加入WTO后,尤其是去年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中国石化面临的内部制度环境和外部法律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法规制度、合同项目、工商诉讼、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及外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等法律事务工作越来越多。深化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在企业内部设置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健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一整套制度,提高中国石化依法办事和国际竞争力水平。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协助集团公司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负责对口联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部门,研究集团公司外部法律环境,反映企业意见并提出建议;组织或参与起草、审核集团公司有关重要规章制度,规范企业行为;负责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参与公司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标投标、知识产权等涉及公司重大权益的合同谈判,并负责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查;负责集团公司授权委托、工商登记和商标等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负责集团公司外聘律师、法律中介机构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队伍建设和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为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提供有关法律咨询,配合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办理集团公司领导、总法律顾问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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