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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顾问中南院职工医院整体移交湖南监狱管理局长康监狱

文章来源: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0-06-11

  2010年6月8日,水电顾问所属中南院职工医院整体移交湖南省监狱管理局长康监狱仪式在长沙举行,水电顾问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兰春杰同志出席仪式。湖南省政法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财政厅、监狱管理局以及长沙市、雨花区有关部门的领导,中南院李玲龙院长及有关领导,中南院职工医院41名员工和长康监狱部分监狱警察,参加了移交仪式。

  仪式上中南院院长李玲龙和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黄春阳签署了移交文本;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易仲民宣读了中南院职工医院职工的公务员(监狱人民警察)录用通知;中南院总会计师周文妤和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文建国进行了资产交接;水电顾问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兰春杰,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亲生,湖南省政法委副巡视员熊晓强分别致词,表达了殷切期望和良好祝愿。

  按照国家经贸委等6部委和国务院办公厅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要求,中南院职工医院是被确定为第二批实施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单位之一。根据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医疗工作的需要,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协调,中南院与湖南省监狱管理局通过友好协商,中南院职工医院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形成整体移交、人员妥善安置、资产无偿划转、积极稳妥和确保稳定的移交方案。中南院与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于2007年10月25日签订了中南院职工医院移交协议,分别报请集团公司、湖南省司法厅批复同意,并向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由此确立了中南院职工医院整体移交湖南省长康监狱的各项工作。从移交仪式开始,向征等37名同志成为湖南省人事厅管理范围内的公务员,成为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的人民警察。汪琳等4名同志成为长康监狱工人,职工医院其他同志也做了妥善的安置。

  中南院职工医院的成功整体移交,既充实了湖南省长康监狱的医疗资源和力量,又有利于中南院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主业的发展。这是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中南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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