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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获成功

文章来源: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3-14

鞍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获得成功
鞍钢新轧成为国内首家不向社会融资整体上市G股公司

  鞍钢新轧向鞍钢集团定向增发的29.7亿股流通A股顺利完成登记托管。此举表明,鞍钢新轧向鞍钢集团发行新股购买新钢铁公司资产,实现整体上市已告成功,并成为国内首家不向社会融资实现整体上市的G股公司。

  3月9日,鞍钢新轧对外发布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公告称,向武钢集团公司定向增发的29.7亿股已于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鞍钢集团承诺,鞍钢新轧新增流通A股收购鞍钢集团持有的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鞍钢集团承诺因此而增持的股份自过户至其账户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还承诺至2010年末鞍钢集团持有的鞍钢新轧股份不低于60%。

  为了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鞍钢积极参与股改。2005年10月份鞍钢启动股改方案,同年11月23日顺利完成股改,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改的A+H股上市公司,也为鞍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创造了有利条件。2005年12月28日,鞍钢新轧新增股份收购新钢铁资产的方案获得股东大会的高票通过。今年1月25日,中国证监会通过鞍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方案,核准鞍钢新轧向其母公司鞍钢集团定向增发29.7亿股的流通A股,用于购买母公司旗下的新钢铁公司资产,从而实现整体上市的目的。整体上市后,鞍钢集团持有的国家股为41亿股,持股比例由此前的38.15%上升到69.11%。

  独立财务顾问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鞍钢新轧新增股份上市发表了保荐意见,认为鞍钢新轧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新增股份并上市的条件。

  鞍钢新轧是在全流通的背景下拟定并实施整体上市计划的,鞍钢集团公司以二级市场股价为参照折股注资,在上市公司开整体上市不向社会融资的先河。投行人士认为,作为全流通背景下第一家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的上市公司,鞍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方案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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