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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分别与福建省、宁波市签署学校移交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08-23

中国石化分别与福建省、宁波市签署学校移交协议

   8月16日,中国石化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市签署了中国石化在闽企业所办学校移交协议。中国石化在闽合资企业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所办子弟小学一所,按照属地原则一次性成建制移交福建省泉州市接收管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根元、福建省副省长李川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分别代表中国石化和福建省在移交协议上签了字。

   8月17日,中国石化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中国石化在甬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协议。中国石化在甬企业镇海炼化公司所办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各一所;宁波工程公司所办子弟学校一所,自2004年1月1日起,一次性分离、成建制移交宁波市镇海区接收管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根元、宁波市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邵占维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分别代表中国石化和宁波市政府在移交协议上签了字。

  刘根元表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要求国有企业必须轻装上阵,一心一意做精主业、做强主业,才能在国内、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它既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又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增强社会服务意识,整合、统筹社会资源。对促进国企发展、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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