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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成功 川维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07-12

中国石化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成功  川维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

  日前,四川维尼纶厂与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正式在中小学移交备忘录上签字,标志着中央企业所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试点成功。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东风汽车等3家企业成为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单位,而四川维尼纶厂中小学又是这次改革试点中的先行单位。

  为妥善做好移交工作,5月10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根元到渝拜会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就川维厂中小学移交地方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取得了广泛的共识。5月26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中小学移交协议。此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国资委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里,川维厂有关部门与重庆市长寿区区委、区政府严格按照协议内容,逐一落实了移交事项,保证了移交工作的按时顺利进行。

  川维厂在交接仪式上表示,中小学移交地方后,将继续履行今年高考奖励的承诺,并在今年9月前一次性出资120万元,用于中小学教学设施整修,教学设备购置、更新;同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中小学的管理和发展,并根据企业效益对学校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移交仪式上,川维厂向长寿区人民政府捐赠100万元人民币,帮助长寿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7月1日,川维厂中小学按原定计划正式移交重庆市长寿区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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