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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股份探索多元化激励机制 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文章来源: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05-26

  5月20日,宝钢股份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议案,标志着宝钢股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进入实施阶段。这是宝钢股份积极探索多元化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市场化运作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和劳动效率,促进管理者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实现员工和公司的共同成长。

  宝钢股份制订限制性股票计划,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新一轮发展战略需要而建立的即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薪酬激励体系。通过合理的设定条件,限制性股票计划将使管理人员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保持高度一致性,充分调动核心管理者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经营良性发展。计划明确了严格的实施条件、授予条件以及解锁条件、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根据该计划,宝钢股份将在经营业绩满足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2年禁售期内,股票不得转让。禁售期满后3年内公司经营业绩满足解锁条件时,股票限制将逐步解除,激励对象可转让所获股票,授予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宝钢股份A股股票。该计划前期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在中国证监会出具无异议函后,正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时,为引导员工关注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和经营业绩紧密结合,努力提高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稳步提升,宝钢股份本着“自愿平等,约束与激励并重;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还实施了关键岗位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对象为宝钢股份认定的关键岗位员工,包括:管理岗位人员、首席师、技能专家和公司认可的核心技术骨干,经公司认定的其他作出卓越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相关人员。

  宝钢股份将根据关键岗位员工的岗位重要性和个人贡献度,确定个人自筹资金标准,公司按一定比例配套共同组成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由员工认购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产品。产品本金中约70%部分将用于购买宝钢股份股票,其余30%投资于其它流动性资产。该产品锁定三年,约定期满,关键岗位员工满足领取条件的,可一次性领取。此次推出的关键岗位员工资产管理计划也是宝钢股份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探索约束和激励并重的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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