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08-31
8月18日,中国石油化工催化剂集中采购首次工作会议在兰州石化召开。
今年年初以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制定并颁布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集中采购工作,并根据不同品种物资的特点和有关单位的专业优势,先后将物资采购权赋予专业公司、地区公司,被授权单位称为组长单位,兰州石化被确定为化工催化剂集中采购的组长单位。
会议认为,推行集中采购工作是今年中国石油在采购管理工作方面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发挥中国石油市场和资源规模优势,发挥专业化、集团化优势,有效整合内外部市场和资源,增强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能力,降低交易成本,规避外部市场风险,促进石化企业规模化、低成本、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各地区分公司进一步提升物资采购工作管理水平,提升物资采购工作的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按照此次会议确定的工作思路,兰州石化将与化工催化剂集中采购成员单位一起,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不断完善集中采购方案,确保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