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通落实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
中国网通落实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
文章来源: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07-11-16
今年9月底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按照国资委要求,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
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结束以后,中国网通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工作学习传达会议精神。
(一)集团公司党组听取会议情况专题汇报。会议结束后,迅速组织向集团公司党组专题汇报会议情况,党组领导听取汇报后作出重要指示,认为本次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对央企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摸底总结,在工作部署中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切实可行,对于指导央企如何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具有纲领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中国网通要牢牢把握机会,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总体部署,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坚定不移地走“创新发展”之路,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召开集团总部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10月15日,中国网通组织集团总部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学习传达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会上重点学习了国资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国资委提出的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动机制问题,研究如何从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各个环节入手推进知识产权工作,部署相关部门制定《集团技术创新规划》,落实职务发明人奖励政策和研发人员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工作,加强品牌管理与规划。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合力。
(三)安排部署集团所属各级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为在集团范围内广泛传达学习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集团研究下发了《专利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意见》,查找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各个环节存在的专利法律风险点,明确合理的应对措施;要求各级单位贯彻落实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并以此为契机,理顺工作机制和流程,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二、结合网通实际,认真落实会议各项要求
(一)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继续以电信行业唯一的国家工程实验为平台,不断推进创新模式的多元化。2005年,中国网通经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下一代互联网宽带业务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该工程实验室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三个国家工程实验室之一,是信息通信领域中唯一的一个国家级宽带业务应用自主创新与应用示范基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与推广基地。以此为平台,集团积极实践国家倡导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合作的自主创新模式,与北京邮电大学、上海贝尔、西门子、华为公司等多家单位展开深度合作,继续推进创新模式的多元化,提高集团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是以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为载体,积极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创造良好环境。2006年,中国网通列入首批百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2007年,被纳入“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赢得政府对集团技术创新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条件,为集团推动创新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是重点突破,推动技术创新工作取得实效。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确立的自主创新战略,中国网通技术创新工作紧密围绕集团战略目标,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其中,为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AVS视频编解码技术的商用,推动IPTV产业的健康发展,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研发和商用测试,牵头成立产业联盟,整合产业上下游力量。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信息产业部高度评价。
四是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增强企业行业影响与话语权。中国网通承担了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组播业务系统控制逻辑接口规范》、《机顶盒与IPTV业务平台接口规范》等6项IPTV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发挥了中国网通在IPTV相关行业标准研究活动中的重要作用。2007年,向ITU-T IPTV FG提交了《AVS视频标准AVS-P2应用案例介绍及建议》等13篇文稿,同时联合中国移动等单位向ITU-T SG15提交有关GPON方面文稿3篇,推动AVS标准视频部分被正式纳入ITU-T IPTV FG标准体系,打破了视频领域国外公司长期垄断的局面,为我国数字多媒体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作了有利条件。
五是大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技术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征集和技术比武活动,发挥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增强员工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集团整体创新能力。
(二)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
一是做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职责和人员三到位。为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中国网通党组于2006年决定在法律部下增设知识产权处,配备有3名专职专业人员,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工作。目前,集团所属各单位逐步明确了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和专门责任人员,形成了知识产权管理网络。
二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为推进中国网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集团公司先后制定颁布了《中国中国网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办法》、《研发项目管理办法》、《技术成果管理办法》、《技术创新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知识产权管理的整体原则、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内容、奖惩原则等。目前,中国网通已初步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结合集团“总-分”组织架构,建立知识产权“集团-省公司”两级管理体制,确立了“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注重运营、有效奖惩”的总体管理原则。
三是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有效管理。围绕技术创新,大力加强专利申报管理工作。随着中国网通专利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流程的优化,近年来集团专利申报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2007年,中国网通共申请专利50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占58%;获得授权的专利19项。同时,中国网通加大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力度,建立并完善了商标注册、使用、保护制度,注册商标数量大幅增长,截至目前,中国网通在国内共申请商标注册365件,获得授权112件。在香港与海外17个国家共申请商标注册42件,获得授权18件。此外,中国网通注重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有效管理。截至目前,集团拥有已进行著作权登记的软件28项。
(三)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创新转型战略顺利推进。
战略转型是中国网通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其中业务转型又是重中之重。新业务模式,尤其是宽带、增值业务模式中蕴含大量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日益成为企业诉讼案件的多发区、重灾区。为保障集团创新转型目标的顺利实现,中国网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针对企业业务经营中不断暴露出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点,中国网通制定下发了《关于企业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中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行为,防范和控制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集团知识产权处成立以来,启动了“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研究项目”,对网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最终形成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研究报告》,为集团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健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集团正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已制定下发《专利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意见》,重点加强专利管理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二是积极防范新业务模式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为应对集团介入宽带、增值业务进行内容开发所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中国网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断由事后救济型向事先防范型转变。重点结合对国家网络版权法律法规的研究,对集团宽带增值业务新商业模式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同时,加强宽带增值业务网络版权管理,对集团自营或联合经营的互联网站的上线内容版权进行严格审核,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了网站内容著作权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三是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过程中,中国网通积极采取各种合法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了企业损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处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避免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不断总结、梳理处理纠纷的经验,形成规范、科学的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