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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审计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1-17

中国石化集团审计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日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向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下发了《审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中国石化集团审计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据了解,这是中国石化集团重组以来首次实施审计体制改革。此次改革将在不突破现有审计人员总量的前提下,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与整合。通过体制调整、机制创新,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原则,确保内部审计在机构设置、业务工作和行使职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性。同时,在坚持有效性原则的前提下,确保审计监督覆盖所有企业,使内审机构能有效履行职能。

  此次审计体制改革最为突出的亮点,就是在审计局(部)本部之下将新设北京、南京、广州、武汉4个区域审计分局,具体负责审计监督业务工作。区域审计分局的主要职责是在审计局(部)本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国石化集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直属企业和股份分(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工作。区域审计分局的人、财、物统一由审计局(部)本部管理,审计经费纳入总部机关经费预算。审计局(部)改革后总定员增加到200人。

  设立区域审计分局是加强总部审计力量、优化审计资源、强化对所属企业审计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一方面强化总部对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另一方面,总部审计局(部)通过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上的调整,实现审计业务执行与审计工作管理的适当分离,坚持审计业务与审计管理并重,实现审计业务和审计管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设立区域审计分局以后,审计局(部)本部的主要职责将集中在收集整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中国石化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等管理职能上。

  国内有关学者指出,实行区域派驻制度,是企业在完善内部审计体制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它能够更好地保持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以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同时这种管理和业务的适当分离,提高了审计的能力和效力,与当前审计职业化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这次审计体制改革的另一重要举措,是内审机构的设置将从“多级机构”变为“两个层次”。改革以后只在总部与企业两个层面设立内审机构,其他层次的单位不再设置内审机构。经营规模大、管理跨度大的特大型或点多面广的企业,可根据所属企业、单位分布等情况,设立必要的审计派出机构。规模较小、管理层次较少的企业和设在北京直属于总部管理的部分企事业单位,不设内审机构。“这一举措适应了集团公司近年来体制改革的趋势,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控制作用,并实现了总部对企业审计工作的集中管理,提高控制力”。

  以内审机构设置的变化为基础,改革以后的审计管理将从“分级管理”变为“双重管理”,企业的内审机构在审计业务上既接受本单位的管理又接受审计局(部)的管理,并以审计局(部)管理为主。但是在行政管理上,两个层面的审计机构各自接受本单位的领导,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通过改革,“上审下”与“同级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将进一步明确,两个层面的审计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要以“上审下”的审计方式为主,在履行控制、服务职能时可采用“同级审计”的方式。

  此次审计体制改革,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组“要进一步强化财务稽查、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适应新体制新机制要求的监管体系”的要求,更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整体功能作用,增强中国石化集团内部控制力和决策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使中国石化更有效地履行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职能。

  为了确保审计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石化集团成立了以党组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审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审计局(部)、人事部、企业改革部、财务计划部、财务部、思想政治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审计体制改革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目前,审计局(部)本部的工作职能、机构和人员的调整工作正在进行,有关部门正在组建区域审计分局筹备组,整个审计体制改革工作预计将在今年4月底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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