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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实行纪检工作双重领导试点

文章来源: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3-31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实行纪检工作双重领导试点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更为有效监督,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对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探索和创新,决定在所属4家重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进行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实行纪检工作由所属企业党委和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双重领导并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为主的管理模式。

  为落实这项改革工作,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对试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模式、工作关系、任职模式和形式、交流轮换、考核方式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保证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更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对所属企业纪检工作的领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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