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04-07-09
南方电网进一步规范薪酬管理工作
在近日召开的公司党组会议上,公司领导就落实国资委对薪酬管理工作的要求重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和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2月24日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提出的四条原则;要积极推行、完善岗位薪点工资制。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薪酬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今后劳动工资工作,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国资委对薪酬管理工作的要求,规范公司工资激励约束机制做了部署。
公司强调,要按照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完善和规范公司工资激励约束机制,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把思想统一到国资委要求上来。要充分认识到规范薪酬制度的重要性,既要积极探索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建设,又要加强约束机制建设,特别是人工成本的自我约束,坚决贯彻落实好薪酬制度的规范工作。二是坚持“两低于”原则,坚持合规合法。要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加强对人工成本的约束,增加企业积累,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确保企业工资总量的增长要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平均收入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三是统一全网工资标准。要以南方电网人【2003】34号文为指导,规范薪酬制度,凡没有按文件规定执行的,都要坚决纠正;要严格按工资曲线,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要将原保留的各种津补贴和月奖、季奖、一次性奖等各种奖励,合并到绩效工资中;要统一公司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薪级套入办法,为干部轮岗交流夯实基础;要积极开发员工职位发展通道,加强绩效管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总体绩效。四是规范劳资报表,发挥劳资统计的预警作用。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今后各单位在填报工资计划和报表时,要将企业负责人和本部人员的工资计划和发放情况报公司人事部备案。同时,要重视劳资统计报表工作,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使统计数字真实、准确、及时、可靠,发挥劳资统计的预警作用。五是增强组织纪律性。公司各级劳资人员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牢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坚决依法办事。对于盲目增加工资、随意突破工资计划和工效挂钩总量的,公司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甚至一把手的责任,同时在下一年度加倍扣减其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