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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贯彻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文章来源:中国中旅(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3-07-25

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
集中学习贯彻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和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在前两次组织领导班子及企业党政负责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于7月24日上午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再一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党委书记方小榕主持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刘家骧总经理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国资委李荣融主任、李毅中书记的重要讲话。

  学习会上,袁晓燕副书记结合企业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制和工作程序作了重点发言。她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出台,对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等作出了一系列制度性规定,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学习贯彻《条例》,就要结合企业实际,依法合规、标本结合、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完善机制、规避风险。各企业在学习会上分别就加强管理、审计和财务监督等作了发言。

  学习会上,大家结合当前非典过后旅游业面临着恢复和复苏的形势,一致认为,当前贯彻落实《条例》的关键,是要认真执行好《条例》的各项规定,依法经营好企业国有资产,要抓住后非典时期旅游市场日渐恢复的有利时机,奋力开拓市场,重塑旅游企业新形象,力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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