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文章来源: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3-07-16
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在庆祝建党八十二周年之际,七月三日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集中进一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和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上,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万早田同志首先传达了《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中央〈中央〉通知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精神。并强调指出,这次学习的主题是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推进集团公司改革发展。
集团公司总经理张建辉同志联系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他谈到《条例》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和精神上是一致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是发展生产力,《条例》是促进国有企业战略布局调整,促进企业改革健康发展。他强调在学习中要紧密结合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实际,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才能真正学深学透。
张建辉同志在发言中对照《条例》精神,回顾了集团公司两年来的改革实践,认为集团公司的改革方案是完全符合《条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精神的。集团公司在两年的改革中基本实现了母公司对子公司作为出资人享受的三项权利;通过采取加强资本管理、资产审计、委派财务经理和设置财务总监等手段,不断强化了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经营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调动了子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了创利增效的主动性。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是企业效益,通过改革集团公司两年来保值增值率分别为7.3%和11.5%,充分说明我们改革思路和实施步骤是正确的。
他在发言中还谈到,集团公司改革虽然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按照《条例》要求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要推进制度创新。要按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母子公司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加大在二、三级子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产权多元化的试点。二是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经营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三是尽快调整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国际化、专业化、实业化的战略目标加快发展步伐。他还对当前企业管理中的其他一些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党委书记万早田同志围绕集团公司改革、管理、发展和稳定的实际系统谈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条例》的体会。他认为,《条例》对企业负责人、企业重大事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等作了系统规定,加大了管理力度,对于集团公司来讲,必需增强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才能向前发展。
在谈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时,他强调,领导干部要善于去做思想工作,该批评的要批评,不能当老好人,不能怕得罪人。敢于批评人、得罪人,可能会有不同反应,甚至有“告状信”,但企业必需树立正气才能压倒歪风邪气,才能求得发展。领导干部必需接受群众监督,但如果个别人恶意诬告,一经查实,就要严肃处理。
参加中心组学习的班子成员都在会上作了发言,他们分别联系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党建工作和今后发展的实际畅谈了自己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条例》的收获和体会,并结合集团公司下一步改革和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建议。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在六月上旬曾集中学习和讨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条例》。这次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基本精神和重要意义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集团公司于近期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对全集团学习贯彻《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和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和精髓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子公司和科研院所在学习中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着重点是解决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