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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文章来源: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3-07-14

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党政领导班子
认真学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003年7月2日,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个人认真自学《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础上,又再次组织集体学习和研讨,进一步加深对《条例》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的认识,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并结合集团加快发展的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的安排和要求。

  在学习和研讨中,集团领导成员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对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资格的机构和职能已推进到位,标志着中国国企改革的关键问题已取得实质性突破,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它的的公布实施,必将加快推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必将进一步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

  集团领导班子在学习讨论中深深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大家表示,一定要学习和贯彻好《条例》,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从思想上牢固树立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一方面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要对资产所有者负责,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职责,管好、用好集团资产,真正起到集团所属企业出资人代表的作用;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积极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周纪昌总裁和马国栋书记要求集团领导成员继续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全面、准确地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依法经营好企业国有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最后,会议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学习《条例》活动,要求(集团)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精神,站在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高度,研究制定学习贯彻的具体措施,悉心策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贯彻《条例》的氛围和环境,使广大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性,全面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确保《条例》在集团企业的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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