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集团认真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中远集团认真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文章来源: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3-06-10
中远集团认真学习贯彻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公布施行引起了中远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6月4日下午,魏家福总裁从互联网上看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内容后,立即叮嘱办公室通知集团有关部门组织认真进行研究。集团其他领导和集团有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条例》全文进行了仔细研读。
魏家福总裁在6月5日晚结束对大连地区中远单位安全生产现场办公回到集团总公司后,立即在次日早上的调度会议上组织集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学习,对《条例》进行了认真解读。他指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是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制定的,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认真研究,依法经营,认真依照《条例》履行职责,在国资委的领导下,把中远集团各项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