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全面推动法治建设 强有力保障集团改革发展
中核集团全面推动法治建设 强有力保障集团改革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6-09-29
“目前,中核集团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必须充分认识全面加强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凝心聚力、共同努力,全面推进法治中核,为实现‘做强做优做大,争创世界一流’的目标提供坚实法律保障。”9月27日,在中核集团2016年度法治工作会议上,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孙勤强调。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出席会议并指导工作。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李季泽作工作报告。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杰之主持会议。
会上,郭祥玉充分肯定了中核集团“十二五”期间法治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他指出,近年来,中核集团法治工作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法治中核建设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亲自担任组长,加强顶层设计和推动;二是不断夯实基础,2015年,中核集团在总部设立法律事务部,成为独立部门,积极探索法治创新;三是法治工作全面服务中核集团“走出去”战略,在巴基斯坦核电等多个重大涉外项目中,成效明显。随后,他分析了目前中央企业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对中核集团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对法治央企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合规管理体系。
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法治工作,孙勤提出三方面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集团公司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中核集团作为重要央企,加强法治工作,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和担当,是落实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核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集团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二要全面推动法治中核建设,为集团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做到心中有法,形成自觉;坚守底线,依法合规,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表率;加大法律风险防范力度,预判风险,切实防范,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能力,补齐短板;坚持制度为本,重在执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三要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为法治中核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作用;集团公司要逐渐完善法治建设评价考核问责体系,并注重协调沟通,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诉求,积极寻求指导和政策支持。
李季泽全面系统总结了中核集团“十二五”期间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并从四个方面深入剖析了中核集团当前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公司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即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全面推进法治中核建设;以保障依法合规经营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以推进法治与管理融合为切入点,大力提升依法规范管理水平;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为重点,切实推进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着力打造企业法治文化。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法律事务机构全体人员分别在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听取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