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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12项年度改革重点阶段性成果显著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5-07-28

7月19日,满载330多吨70号道路沥青的火车缓缓启动。这是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运营后外销的第一批产品。作为今年重点推进的合资合作项目,新“克拉玛依石化”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石油在炼化领域的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上半年,按照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中国石油积极推进企业改革,按计划启动了五个方面重点任务12项年度改革重点,各项改革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扩大经营自主权试点初见成效,发布两批简政放权事项共计63项,推行工效挂钩、科研人员“双序列”等措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扩大合资合作取得新进展。

中国石油坚持合资合作战略,不断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围绕主营业务和战略布局,与各类资本开展全方位务实合作。在上游未动用储量、炼销贸一体化、管道资产整合等方面开展多个合资合作专项改革。其中,新疆销售整体合资,混合所有制探索更深一步,有效提高油品销量,以区内42.2%的加油站占有70%的油品销售市场份额。

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规范的市场主体”,中国石油在市场化改革上积极探索,开辟改革“试验田”,将辽河油田、吉林油田选定为扩大生产经营自主权试点单位,将投资成本一体化、储量产量指标自主确定、市场化选择施工队伍、物资采购权等7项经营自主权下放,并制定5项相关政策。两个油田均取得了产量增、成本降、效益升的良好效果,扭转了原油生产被动局面。辽河油田上半年生产原油514.9万吨,超额完成半年生产任务。吉林油田比年初计划超产6.3万吨,经济效益指标明显好转。

上游改革“试验田”效果明显,中国石油积极在炼化、销售领域开辟新的“试验田”。中国石油审批通过了炼化企业和销售企业扩大经营自主权试点方案,将吉林石化、广西石化、福建销售、甘肃销售选定为试点单位,通过松绑激发内部活力,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强化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帮助企业实现质量效益发展,为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提供经验。

此外,中国石油天然气下游利用业务重组整合、天然气营销体制改革、矿区业务市场化探索等专项方案稳步推进;总部机关简政放权,分批次调整下放管理及审批权限,行政管理转向规范管理再提速。

各基层单位主动深化改革,亮点纷呈。长庆西峰油田采油一区建立“责权利”统一体,推动了原油生产及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实施生产辅助单位内部模拟市场化运作,上半年利润同比增加465.07万元;川庆物探一分公司瞄准结构性冗员的“靶心”,逐人建立年度业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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