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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实现年度减排目标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5-07-24

7月22日,环境保护部通报该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对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的公告。

公告指出: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94.6万吨,比上年下降2.47%;氨氮排放总量238.5万吨,比上年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4.4万吨,比上年下降3.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78万吨,比上年下降6.7%。4项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0.1%、9.8%、12.9%和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氨氮接近完成,氮氧化物减排超过序时进度。

公告显示:经考核,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原中电投、神华8家中央企业均实现年度减排目标,认定为通过考核。

2014年,中国石化化学需氧量排放比上年下降5.61%,氨氮排放比上年下降5.55%,二氧化硫排放比上年下降9.09%,氮氧化物排放比上年下降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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