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产权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8-12
中央企业重组改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截至2010年6月30日,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为125户,较2003年初的196户减少71户。其中:境内注册的国有独资企业91户、较2003年初减少81户;国有独资公司20户,较2003年增加10户;多元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7户、境内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1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户以及境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4户,与2003年初相同。
产权登记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30日,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全部登记企业的69.43%,其中:中央企业中公司制企业为32户,占25.06%,较2005年中央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比重增加15.85个百分点。中央企业的一级、二级、三级及以下子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56.03%、70.74%和76.82%,分别较2005年同级次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所占比重增加5.66、8.01和3.75个百分点。
中央企业实力不断增强
国有资本向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中
截至2010年6月30日,125户中央企业共计占有国有资本总额20133.94亿元,较2008年增加1947.53亿元,增长10.71%;中央企业户均占有国有资本额为161.07亿元,较上年增加38.19亿元,增长31.08%。中央企业资本规模保持持续增长,实力不断增强。
中央企业中国有资本在1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100亿元以上1000亿元以下、100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为3户、25户、67户、24户、6户,所占比例分别为2.4%、20%、53.6%、19.2%、4.8%。较2003年末相比,国有资本在100亿元以上中央企业所占比重由13.27%增加到24%,国有资本继续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中。
中央企业结构调整见实效,做强主业增实力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优化布局结构,围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目标,中央企业剥离辅业、精干主业,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按国有资本占有量计算的主业集中度平均水平为87.79%,户均占有国有资本额达到161.07亿元。
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电信、电力、石油石化、航运、航空、军工、煤炭行业按照国有资本占有量计算的主业集中度分别为96.37%、93.99%、92.98%、92.86%、88.3%、80.98%和78.10%。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由2003年的6家增加到2009年的30家,其中:电信、电力、石油石化、军工、煤炭行业中央企业分别为3家、5家、3家、3家和1家;此外,建筑施工、贸易、冶金、汽车、投资行业中央企业分别为5家、4家、3家、2家和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