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指导委员会通过书面形式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阶段工作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议决了项目公示、送审及评选表彰用印等有关事项。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黄丹华对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阶段工作予以高度肯定,认为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在评选活动办公室的积极工作下,“神华杯”第二届创新奖评选活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各企业精心组织,踊跃申报,参评企业和项目比首届有了新突破,营造了鼓励动员青年创新创效的良好氛围。
《报告》指出,评选活动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评选活动办公室充分征求委员意见,认真完成《关于开展“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企团发[2009]6号)的修订和下发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评选用印、活动宣传工作,研究制定“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宣传方案,并在中央企业青年网开设“神华杯”专栏;规范工作机制,建立项目申报数据管理系统,对所有申报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初核,并及时与各央企沟通处理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报告》指出,“神华杯”第二届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各中央企业参与面广、企业申报项目踊跃;评选活动基本达到“以评促创”的目标;创新型企业、团组织健全企业申报工作突出。
指导委员会各位委员认真审议了《报告》,并就部分企业超报项目处理及评选活动表彰用印等问题反馈了意见,同时对评选活动的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或建议。根据指导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对于因企业承担国家重点任务或企业青工人数有较大变化等各种原因而超出分配名额的申报项目,根据项目排序,每户中央企业选择最多不超过2项项目进行公示、送专家评审;评选活动的表彰用印将采用“‘神华杯’第二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2009.08-2010.07)”公章。
黄丹华在批示中要求,评选活动办公室要根据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意见做好后续工作,特别是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评审客观公正,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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