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群工[2008]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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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叉车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企战略,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和重要产业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决定举办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叉车工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中央企业职工叉车工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委托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具体承办,承办单位可成立赛区组委会。
二、大赛职业(工种)
叉车工技能操作
三、大赛时间
2008年9月
四、大赛地点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吉林省长春市)
五、参赛范围
各中央企业要积极组队参赛,同时邀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组队参赛。
六、参赛要求
大赛以集团公司名义组队参赛,每个队由4人组成,领队1人,教练1人,选手2人。各中央企业、省级国资委限报1队,承办单位可报2队参赛。
各参赛单位请于8月10日前填写好报名表1份(见附件2),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后,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工会。
七、决赛内容
结合现代企业物流作业标准和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命题。在饮料箱堆垛、宽货进窄门、汽车拼图、高度报警等培训操作项目中,选用两个项目决赛,考核叉车工驾驶安全意识,心理素质、智能技巧等方面能力。
为保证竞赛效果,根据参赛报名情况,结合命题和使用车辆(车型:林德H30D、林德E16C)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委托林德公司组织分区或集中培训。
有关技术文件发放和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表彰奖励
对获得各工种决赛前30名选手(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三分之一),由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央企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由所在企业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其中对35周岁以下的选手同时授予“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参加决赛的其余选手,由组委会颁发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决赛优秀选手证书。对领导重视、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承办单位和参赛企业,颁发“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杯。
九、联系方式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联系人:孙毅成
电话:(0431)85737181传真:(0431)85737174
电子邮箱:
syc_gh@faw.com.cn
通讯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259号工会。邮编:130011
国务院国资委联系人:毛溪泉
电话:(010)63193032传真:(010)63193044
电子邮箱:
maoxiquan@sa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
附件:1.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叉车工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中央企业职工叉车工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叉车工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王瑞祥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副主任:李学东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局长
马振东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
委 员:郭保民 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副局长
李 光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
于 丁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由郭保民同志兼任。
附件2:
中央企业职工叉车工技能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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