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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起希望—汶川大地震专项救助基金”倾情启动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5-27

  根据国资委党委和团中央的有关要求,为了充分表达和引导中央企业广大团员青年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的呼声愿望,集中体现广大团员青年的炽热爱心,在国资委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近日,中央企业团工委和中央企业青联发出通知、倡议,全面启动“扬起希望——汶川大地震专项救助基金”募集活动。

  该基金是一项公益基金,以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资的方式设立,具有定向捐助、专款专用、及时反馈的三大特点,定向用于灾区中小学的重建和恢复、奖励灾区中小学的优秀教师和学生、资助灾区的高中特困学生、灾后学生心理辅导等。

  该基金命名为“扬起希望”,有着丰富的内涵。“希望”是升腾的红日、跳跃的火焰、涅槃的凤凰,是生命的灵魂、心灵的灯塔、胜利的向导,表示祝愿灾区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拥有战胜困难的希望,拥有创造未来的希望;“希望”表明帮助的对象主要是青少年学生,帮助他们重返校园,健康、快乐、坚强地成长,成为振兴家园的有用之材;“希望”代表了基金的发起者是青年组织,捐赠主体是青年,同在一片蓝天下,既要共享盛世,更要并肩患难。“扬起”是双手托起的春天、激扬澎湃的生机、书卷展开的天空,是一种大写的生存状态,寓意着不放弃、不抛弃对美好生活的信念,始终昂扬向上,始终迎接挑战,将巨大的痛苦化作百倍的努力,投入到新的学习生活中去;“扬起”是一种强有力的支持,体现了对灾区学子的一份庄严而坚定的承诺,血脉相连,心手相牵,共分忧愁,共渡难关;“扬起”又是“央企”的谐音,体现了中央企业作为共和国长子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饱含了千百万央企青年对灾区学子的无限深情,凝聚了千百万央企青年对灾区学子的无穷力量。

  该基金以央企青年、央企青联和共青团等青年组织自愿捐助为主,团员可以“特殊团费”的形式进行捐赠,中央企业青联委员以“特殊会费”的形式进行捐赠,同时欢迎企业广大职工、企业法人和社会各界自愿奉献爱心。

  中央企业团工委和中央企业青联将就设立该项基金与青基会签订《关于设立“扬起希望——汶川大地震专项救助基金”的协议书》,制定《扬起希望——汶川大地震专项救助基金章程》,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基金的审理和发放,严格按照《希望工程管理规则》和管委会决议实施资助与项目管理,定期形成基金项目周期实施报告,定期审计和公布基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途不改变,资金不流失、不挪用。

  中央企业团工委和中央企业青联在通知中对专项捐助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认识到,这项基金承载着中央企业青年群体的特殊使命,凝聚着中央企业青年群体的深切情谊,彰显着中央企业青年群体的整体形象。二是要有效将专项捐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要将专项捐助工作作为一次爱国主义心灵上的震撼、精神上的洗礼,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从灾难中锤炼灵魂,以信念凝聚力量,并把这份感动之情、爱国之心、报国之志转化到具体的捐助行动中去,吹响“与祖国共患难、与灾区心连心”的前进号角。三是要认真细致地开展好捐助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在现场悬挂专项基金宣传张贴画、宣读倡议、宣誓口号、向捐助人颁发爱心证书等方式方法,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凝聚人心、振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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