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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港中旅维景杯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8-03-1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件
      国  家  旅  游  局

国资发群工[200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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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港中旅维景杯”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企战略,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高中央企业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旅游局决定共同举办“港中旅维景杯”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一、组织领导

  由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旅游局以及大赛承办单位共同组成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和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国资委群工局,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委托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具体承办,承办单位可成立赛区组委会。

  二、大赛职业(工种)

  中餐摆台、西餐摆台、客房服务员(房务铺床)、调酒师(鸡尾酒调制)。

  三、大赛时间

  2008年6月

  四、大赛地点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珠海海泉湾度假区海泉湾维景大酒店

  五、参赛范围

  各中央企业结合工作实际,组队参赛;邀请各省(区、市)国资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组队参赛。

  六、参赛人员及报名

  本次大赛以集团公司名义组队,各参赛队每个工种选派1名选手,最多由4名选手组成。

  各参赛单位请于2008年3月31日前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2),报至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过时不再受理报名)。

  七、决赛内容

  决赛分英语口语测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其中英语口语部分占10%,实际操作部分占90%。大赛题目由组委会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和生产岗位需要,统一命题。

  为解决各参赛队赛前练习中统一竞赛用具问题,由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提供竞赛用具的统一规格,同时提供供应商名录,以方便参赛酒店提前购买练习;为保证竞赛效果,调酒师项目中“自由调制鸡尾酒”比赛环节,由调酒师自带材料。

  各工种技术文件和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表彰奖励

  (一)对获得四个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国家旅游局授予“旅游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中对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二)对获得各工种决赛第4-30名的选手,由国务院国资委授予“中央企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中对35周岁以下的选手同时授予“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三)对参加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各工种决赛的其余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决赛优秀选手纪念证书。

  (四)对获得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各工种决赛前30名的选手,由所在企业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对领导重视、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承办单位和参赛企业,颁发“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

  各中央企业可参照本通知的相关规定,制订本企业奖励办法。

  九、联系方式

  国务院国资委联系人:毛溪泉

  电  话:(010)63193032

  传  真:(010)63193044

  电子邮箱: maoxiquan@sa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  编:100053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联系人:胡  蓉

  电话:(852)28533953

  传  真:(852)28530710

  电子邮箱: hurong@hkcts.com

  通讯地址:香港干诺道中78-83号中旅集团大厦19楼  杜长辉

  电话:(0755)83732561   13510221322

  传  真:(0755)83732571

  电子邮箱: coby.du@metroparkhotel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9楼

  邮编:518033

  附件: 1.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委会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2.“港中旅维景杯”2008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报名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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