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钢筋工决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钢筋工决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7-07-27
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技组办[2007]1号
关于举办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钢筋工决赛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企”发展战略,加快培养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国务院国资委、劳动保障部、信息产业部定于2007年联合举办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现将钢筋工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赛工种和标准
(一)决赛工种:钢筋工。
(二)决赛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标准)要求进行命题,竞赛技术纲要另行下发。
二、大赛组织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赛区成立赛区组织委员会(简称“赛区组委会”),下设监审组、专家组和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决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会务组、考务(技术保障)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
三、参赛人员
各中央企业职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选派的人员。中央企业建筑行业企业要按名额分配表报名参赛,其他有建筑钢筋工的中央企业也要积极组织报名参加。
参赛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大赛确定的工种和竞赛标准,认真组织选拔,推荐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优秀选手参赛。
本次决赛两人一组,互为助手,各代表队成员队内自由组合。
四、决赛时间和地点
(一)决赛时间:初定于2007年10月下旬。
(二)决赛地点:湖北武汉市。
五、报名
根据初赛的成绩,各参赛单位按照参赛选手及领队、教练名额分配表(附件2)人数,于2007年8月15日前将参赛人数,9月20日前将参加决赛人员、领队等相关资料报至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过时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联系方式:
联络员:汤业明 戚昌云
手 机:13036161049 13237179787
联系电话 :027—87132800\02
电子邮件:tym@cscec3b.com.cn qicy@cscec3b.com.cn
传 真 :027—87132803 邮编:430064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
六、参赛费用
参赛费标准:每位参赛选手参赛费2000元,食宿费300元/天;领队、教练食宿费300元/人·天。
附件:1.赛区组委会成员名单
2007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