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005年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面试安排通知(一)
国资委2005年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面试安排通知(一)
文章来源:国资委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4-12-31
关于国务院国资委2005年公务员
考录专业笔试、面试安排的通知(一)
根据人事部规定,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我委确定了2005年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面试人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笔试、面试初步定于2005年2月下旬进行,入选考生名单附后(另有部分职位的名单见后续通知)。
二、入选考生必须于2005年1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确认本人能否按时参加考试。如不能参加考试或未按期进行确认,则按同一职位考生成绩顺序递补。
确认电话:010-63193744
三、入选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3、准考证主证复印件;
4、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考试证书复印件;
5、户口卡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7、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8、报名登记表。
上述材料请于2005年1月10日之前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政编码:100053)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照。
此后如需考生再提供照片,须与以上两表格所使用照片一致。
3、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4、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5、请继续关注人事部网站和国资委网站的有关通知。
附件: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面试名单(1)
祝各位考生新年快乐!
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
200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