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5年度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
关于表彰2005年度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6-07-19
中央企业团工委文件
中企团发〔2006〕16号
关于表彰2005年度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
各中央企业团组织:
2005年,中央企业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团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落实“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深入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激励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推进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经国资委党委同意,中央企业业团工委决定授予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等98家团委“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529厂3车间团支部等67家团支部“中央企业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甘肃分公司飞机维修部航线车间薛军儒等126人“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中国化工建设集团公司团委书记汪葵葵等137人“中央企业优秀团干部”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受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模范事迹,积极引导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以受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赶超先进,积极投身到“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推进中央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中央企业团工委
二○○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