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和继续认定2005年度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表彰2005年度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
关于命名和继续认定2005年度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表彰2005年度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6-07-19
中央企业团工委文件
中企团发[2006]15号
关于命名和继续认定2005年度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表彰2005年度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
各中央企业团委:
2005年,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大局,结合实际,继续以服务企业中心工作和青年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落实“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进一步开展,进一步激励中央企业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经严格评审,并报国资委党委同意,中央企业团工委决定,命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数据中心等66个青年集体“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称号;授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704所杜晓东等10名同志“中央企业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授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三总体设计部十一室刘彦飞等108名同志“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意见》(中企团发〔200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中央企业团工委对216个2004年度“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了复核。经复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铁隧道集团公司渝怀铁路圆梁山隧道青年突击队等200个青年集体符合“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继续认定为2005年度“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四环汽车制品公司冲压件厂冲压车间冲压班等16个青年集体由于负责人超龄、青年比例低于60%、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高于50%等客观原因,已不再符合“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标准,中央企业团工委研究决定,取消其“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央企业广大青年集体和青年职工要以受表彰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立足本职岗位,奋发成才,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和创新能力,积极投身到“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推动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出更大贡献。
中央企业团工委
二○○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