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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石油石化行业竞赛(中国石化赛区)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6-05-15

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技组办[2006]3号


关于举办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石油石化行业竞赛(中国石化赛区)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根据《关于举办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国资发群工[2006]47号),现就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石油石化行业竞赛(中国石化赛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工种和标准

  (一)竞赛的工种:延迟焦化装置操作工、化工分析工(含油品分析、化工分析)。

  (二)竞赛标准: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要求命题,分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各占总成绩的30%和70%。竞赛竞赛技术文件另行下发。

  二、竞赛的组织

  成立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石油石化行业竞赛(中国石化赛区)组织委员会(简称赛区组委会,组成人员附后),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石化赛区的各项工作。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人事部技能操作人员处。

  齐鲁石化公司具体承办竞赛开幕式及延迟焦化装置操作工竞赛,天津石化公司具体承办化工分析工竞赛。两个分赛区分别成立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组、宣传组、服务组等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三、参赛人员

  从事相关工种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在岗技能操作人员,自愿报名参加所在企业的选拔赛。各企业根据赛区组委会分配的名额(附后)选派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四、竞赛时间

  5-8月为企业培训、选拔阶段;9月为全国决赛阶段。

  五、参赛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协作,认真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并把竞赛活动与技术培训、岗位练兵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广大技能操作人员努力学习技术,力争岗位成才的积极性,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2、请有关单位按照赛区组委会分配的名额做好裁判员的推荐工作。推荐的裁判员须填写《石化赛区裁判员推荐表》(附后),务必于5月20日前电传至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赛区组委会将于5月下旬组织召开第一次裁判员会议,讨论竞赛方案,制订竞赛规则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为做好赛务准备工作,请各单位填写《石化赛区参赛单位报名表》(附后),并于5月底前报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4、各单位要坚持标准,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的审查工作。参加决赛的选手须统一填写《石化赛区参赛选手资格申请表》(附后),并于8月15日前以挂号信或邮件快递方式报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人事部技能操作人员处。

  联系人:张亚伟

  电  话:010-64998611

  传  真:010-64998674

  邮  箱:zhangyw@sinopec.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六号

  邮  编:100029

  附件:1.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石油石化行业竞赛(中国石化赛区)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石化赛区参赛选手及裁判员名额分配表

     3.石化赛区裁判员推荐表

     4.石化赛区参赛单位报名表

     5.石化赛区参赛选手资格申请表

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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