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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全面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

文章来源: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04-09-24

中国石化全面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自今年4月国家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结束以来,根据国资委明确提出的争取用2-3年的时间在53家中央企业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部分中央企业、部分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认真学习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中国石化领导高度重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把推行该项制度作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企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在8月12-14日召开的中国石化法制工作会议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王基铭代表党组做了题为“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中国石化依法治企水平”的讲话。他指出,加强依法治企是中国石化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出资人对所监管企业提出的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已有不少公司包括知名大公司因对涉法事项重视不够造成损失,有的甚至付出沉重代价。对此,必须引起中石化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各石化企业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工作。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五位党组成员同时出席此次会议,总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律事务工作的领导也参加了会议。中国石化的此次会议就全系统全面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进行了整体动员和全面部署。

  二、建立制度,设立机构

  在专门召开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之后,中国石化已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工作流程》等文件。根据这些文件,在今、明两年内,中国石化将在所有直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中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各直属大型企事业单位都将普遍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今年的重点是抓好基层的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将在全系统自上而下形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总裁)-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企业法律顾问,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法律工作职能体系。

  三、具体实施,全面铺开

  目前,中国石化下属各企业正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首批拟在河南油田、齐鲁石化等70家下属企业设置总法律顾问岗位,在胜利油田、燕山石化等60家下属企业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目前已就这些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和专门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在2005年底前,各单位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实现总法律顾问岗位到位、法律事务机构到位和总法律顾问职责到位。

  四、交流互动,有序推进

  下一步,中国石化将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办法,于10月份对部分重点企业先期进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的对接,11月份召开6个业务板块企业的片会,请样板单位介绍经验,交流互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同时,加强对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近期已与中国石化报社协作,联合推出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系列报道,积极为全面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目前,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正在中国石化全系统全面、有序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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