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11-06-16
各中央企业: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了深入挖掘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典型经验,加大交流力度,为“十二五”期间提升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水平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中央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目的
评选工作旨在深入总结“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的成绩和经验,挖掘典型案例,加强经验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中央企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本次推荐评选工作按照自愿参加、重在基层的原则,主要推荐评选中央企业二、三级单位。
(二)推荐名额:各中央企业原则上推荐1家企业参选,已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多年的企业最多可推荐2家企业。
本次评选活动拟评出30家基层企业作为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完备的企业价值理念体系。按照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价值理念体系;具有明确的企业使命(宗旨)、企业愿景(战略目标);总结、提炼和培育了鲜明的企业核心价值理念和企业精神,结合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提炼了各具特色、充满生机的企业经营理念,价值理念体系的形成以历史文化为基础,以科学发展需要为导向,体系完备、内容明确、特色鲜明,体现了企业的核心价值追求;企业价值理念转化系统、深入,被企业各级管理者和广大员工高度认同;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类型全面、设计独特、使用规范,为提高企业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企业文化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及时、认真、准确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纲要(规划);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文化建设高度自觉,各级管理者团队带头执行,率先垂范;企业文化建设体制健全、统筹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重点突出、全员参与、经费有保障;企业文化建设相关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专职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具有良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三)企业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从企业发展战略出发,着眼于企业文化建设长远发展,研究企业文化发展规划;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抓住企业文化观念、制度、物质三个层面建设,制定规划(纲要),提出工作目标;切合实际,着力形成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体现文化引领作用和企业特色的文化建设体系。
(四)企业价值理念切实融入企业管理。重视用企业价值理念引领企业管理,武装各级管理者思想;注重把文化理念融入到企业的具体管理制度中,渗透到相关管理环节,用价值理念约束、完善、调整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和文化管理工作有要求、有目标、有评价、有考核,实现文化管理,并形成了优秀的管理文化。
(五)积极开展企业文化主题活动。企业文化建设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积极参与上级单位文化建设活动,及时印发员工手册或企业文化手册,对企业价值理念体系进行有效宣贯;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培训、课题研究和专题研讨;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主题活动;开展企业特色子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媒体传播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品牌;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评优表彰活动,企业文化建设体现了较好的创新性、可操作性。
(六)企业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员工对企业价值理念认同度、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认知度、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企业规章制度的认可度、对在企业中实现自身价值的满意度较高;客户对企业品牌、管理、产品或服务满意度较高,企业具有较好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近三年企业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获得党政机关授予的全国或省部级荣誉称号,企业经营发展状况良好。
(七)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把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企业经营现状良好,内外部关系和谐,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近三年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污染责任事故以及重大负面新闻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四、评选方式
示范单位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为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在本企业先行开展示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
国资委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各中央企业推荐上报的示范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评选出第一批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后,在国资委网站予以公示,召开命名大会,向示范单位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推荐评选工作既是推动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又是中央企业企业文化面向社会的一次集中展示。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各中央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评选条件,结合企业特点,先行评选各企业的企业文化示范单位,再优中选优,向国资委进行推荐。
(三)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企业的评选推荐工作。要按照评选条件,对拟推荐企业进行全面考察,多方面听取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四)要认真准备,深入研究,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要认真填写《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可到国资委网站宣传局子站上下载),并附参评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相关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可附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送国资委宣传局企业文化处。
联 系 人:闵玉清 史先礼
联系电话:010-63193512 63193347
电子邮箱:qywh1708@126.com
附件: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
宣传工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