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第二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第二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3-12-1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法规〔2013〕555号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
第二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全面提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和水平,国资委决定于2012-2014年实施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以下简称新三年目标),并按照新三年目标指标体系建立了年度评价制度。2013年是落实新三年目标的第二年,为全面掌握中央企业新三年目标进展情况,指导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各项指标要求,现按照计划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新三年目标第二年度评价工作。请各中央企业认真总结2013年度法制工作情况,按要求填写《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情况填报表》(可在国资委网站政策法规局子站下载),并将本年度法制工作总结报告和表格于2013年12月27日前以公司文件形式报送我委。
联系人: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徐杰 王倩
电 话:010-63193263 63193809 63193663(传真)
国资委办公厅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