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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上海经验:构建“1+3+N”国有资本监管架构 推动经营性国资融合发展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2

3月30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媒体通气会,通报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进展成效。上海、浙江、青岛、深圳等4个地方国资委负责同志在通气会上分别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上海作为第一批综改试验区,在会上介绍了改革经验。

改革思路与成效

 

上海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部署综改试验

一是加强集中统一监管,推动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根据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对市属经营性国资履行出资人职责,将实体、金融、体育等经营性领域国资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目前,直接监管企业的资产、营收、利润占市属经营性国资国企总量均超过90%。打造上海国际、上海国盛、上海国投三个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金融+运营+投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构建“1+3+N”国有资本监管架构,推动实体、金融等经营性国资融合发展。

二是坚持公众公司导向,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以公众公司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已占到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企业总量的2/3,上海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到86家,成为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突击队、上海国资优化布局完善治理的重要承载、上海国企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的主要引领。

三是强调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活力。在市管国有企业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原则,在17家企业集团开展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实现金融服务类全面推进、市场竞争类有条件覆盖、功能保障类与改革配套的工作目标。聚焦价值增长与高质量发展,两年里推进10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3家非上市公司实施上海地方《张江办法》激励措施。通过激励与约束并举,激发改革发展动力和创新创业活力。

下一步深化改革方向

一方面,将更加注重服务国家和上海战略。服从服务国家和上海战略发展,聚焦自贸新片区、科创板、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任务,以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引导国资增量,夯实产业基础,打造产业高地,在服务上海发展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洋山四期码头全景

另一方面,将更加注重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各级国有企业全面推进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对国有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差异化监管,做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改”字文章;加快完善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进一步完善决策、监督、执行的协同高效运作机制。

【答记者问】

问:截至2020年底,上海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4.03万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1万亿元、利润总额3208.06亿元,从全国来看上海地方国资处于“领头羊”位置,上海综改试验中有哪些工作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答:综合起来大概是三个方面:

一是实施国资三种监管方式,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大格局。上海地方国资采取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三种监管方式,市国资委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采取“直接监管为主、委托监管为辅”的方式,42家直接监管企业按照市场竞争、金融服务、功能保障三类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司法公安等特定领域国资,由市国资委委托相关委办局实行委托监管,但制度规则统一执行、运营绩效统一评价、改革重组统一谋划。区属国资国企注重加强市区两级联动,实行指导监管,实现监管统一规则、经营统一评价、资源有效联动、功能优势互补,形成国资发展合力。

二是借力资本市场加快推进改革,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充分利用多地域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推进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目前,上海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86家,总市值2.7万亿元,国有股市值超过1万亿元,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企业集团中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占到2/3,上海国资委仍将持续推进,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上海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到近100家,成为上海地方国有企业中最有活力、最有实力、最有发展潜力的部分。

三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注重政治引领功能、重大任务落实和典型示范,实施国企党建“百千万”特色工程,构建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格局。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目前,党建入章、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等工作,在全部监管企业和90%以上二级企业已实施完成。党员“空白班组”“空白网点”全部消除,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和工作评价效果,已纳入企业综合考核评估体系。设立“容错机制”,在“依法决策实施”“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前提下,允许在改革目标与效果之间保留一定的空间。

【责任编辑:语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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