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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要切实承担减免房租主体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6-05

国资委网站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各中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减免房租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子企业的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减免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

通知提及,要高度重视减租工作。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应对疫情冲击积极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要求,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为全社会有力应对疫情冲击,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积极作出贡献。

通知明确,要全面落实减免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按照73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房屋所在地对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本企业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组织落实,加快内部决策,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减免。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的,根据房屋所在地要求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各中央企业要通过与中间承租人加强沟通、签订合同等方式,积极协调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

通知提出,要积极争取支持政策。各中央企业要对实际减免出租人有关支持政策加强跟踪研究,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争取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业绩考核方面,认真统计分析减免房租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并做好申报工作。财税政策方面,积极争取享受地方政府对出租人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加强与金融机构协商,争取通过展期、续贷和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等方式解决到期还款困难问题。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因落实减免政策导致资金紧张、难以周转的,上级企业或集团公司应给予资金支持。

通知强调,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中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减免房租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子企业的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减免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要建立完善减租问题来信来访处理机制,企业集团要在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受理减免房租问题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依法合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国资委将加强对各中央企业减免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有关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进行核实检查。

【责任编辑:赵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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