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再推专项工程——五方面发力谋创新
国企改革再推专项工程——五方面发力谋创新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20-04-21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召开“科改示范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部署开展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
“科改示范行动”是继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后的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共选取了200余户改革创新紧迫性较强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在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前提下,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深化市场化改革,重点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探索创新、取得突破,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在此基础上复制推广成功经验。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开展“科改示范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科技型企业的定位和特性决定了要在以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动力上先行一步,科技型企业改革创新的成熟经验有利于为全国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有益示范。
翁杰明表示,要紧紧抓住激发活力、提高效率的市场化改革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在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五个方面抓落实、见成效。
据了解,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上述五个方面内容。
在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加快推动科技型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健全董事选聘、管理、考核、评价、退出等机制,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全面落实科技型企业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
在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在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提出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可以实行单列管理,且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在激发科技创新动能方面,提出充分发挥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支持和带动其他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实现融通创新等。
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提出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职;探索不同所有制结构的科技型企业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尽职免责原则,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等。
【责任编辑:赵艺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