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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研讨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0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在京举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研讨班围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形势任务、政策部署、工作实务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及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专家教授等权威师资进行讲授,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形势任务;

(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解读;

(三)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素质提升工作实务;

(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体系化建设方法举措;

(五)以有力监督推进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

(六)如何做好国有企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七)国有企业党建重点工作政策与实务;

(八)结构化研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

注:课程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党群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党组织书记。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2日(7月29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黄河街10号院)。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3000元/人,交费须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培训费发票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具,具体见报名操作流程。

2.食宿费: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收取,并开具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培训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根据需求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

(二)研讨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于7月19日前填写《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研讨班报名表》(附件1),登录“国资e学”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上传盖章的报名表,经审定通过后交纳培训费以完成报名。

报名二维码

(三)研讨班名额有限,额满为止。报名经审定后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四)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参训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

(五)请参训学员携带身份证于7月29日14:00—19:00,前往北京石油科技交流中心A座前台报到(路线图见附件3),前台电话:010—80166602。

联 系 人:张淑伟、王苗、侯晨曦

联系电话:010-63191421、010-63191018、010-63193338

附件:

1.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研讨班报名表

2.报名操作流程

3.路线图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4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石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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