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干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06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国资国企系统党员干部及广大职工自觉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2023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3. 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重要论述;
4. 习近平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
5. 习近平经济思想;
6.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要论述;
7. 习近平法治思想;
8.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
9.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重要论述;
10.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11. 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
12. 习近平外交思想;
13. 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要论述;
14. 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主讲师资
邀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知名高校专家教授、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同志进行授课。
三、培训对象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党员干部。
四、培训时间
2023年3月1日—11月30日,11月10日截止报名。
五、培训费用
培 训 费:799元/人
开户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020008070902640289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联行行号:102100008075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学员也可以自行报名学习。
(二)报名流程详见《网络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附件)。
(三)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后,学员可获得电子结业证。
(四)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或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人:赵老师、佟老师
联系电话:010-52281984、010-52282088
【责任编辑:李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