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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4-08-1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新闻中心是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联处、影像处副处长各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

  此次招聘职位相关信息及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表《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请于2014年8月12日9:00—8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国资委网站(http://www.sasac.gov.cn),下载并填写《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报名表和登记表发送至xwzx@sasac.gov.cn,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应聘职位名称。

  应聘者随报名表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复印件或扫描件:①学历、学位证书;②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公开发表的主要作品;④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等;⑤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2.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考试

  1.初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根据通知,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初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2.笔试

  根据初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应聘者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笔试。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携带指定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如无合适人员,则该职位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报名咨询电话:(010)64470992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4471700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附件:1.《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简章》

     2.《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3.《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国资委新闻中心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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