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丹华出席中国铁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
黄丹华出席中国铁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
文章来源: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5-03-31
黄丹华出席中国铁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
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
近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丹华、中央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强卫东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上,中铁建总公司六个局集团公司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从不同侧面汇报了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中的主要做法和体会。在听取各单位发言后,中央纪委和国资委领导同志对中铁建总公司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中铁建总公司迅速落实《实施纲要》、制定实施细则,构建符合中铁建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的做法,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黄丹华在讲话中首先高度肯定了中铁建总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绩。她指出,中铁建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成绩是干出来的,只有干出来,才能说出来。特别是“三项招标”取得的成效很突出,很有特点。在落实《实施纲要》方面,中铁建动手早,起步快。制定的实施细则贯彻了中央的要求,结合了企业的实际,有所创新,是一百几十户中央企业中第一家比较成型的。国资委纪委将中铁建列为中央企业落实《实施纲要》的联系点,以点带面,促进面上的工作。黄丹华就今后如何落实《实施纲要》提出了要求。她强调指出,一是各级党委和领导班子要不断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上来,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管用、实用、有用的实施细则。二是要深刻领会惩防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关系,真正建立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人“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把廉洁文化有机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使领导人员自觉抵制诱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前特别要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今年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结合这个规定进行对照检查。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项制度,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制度之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制度防止权力滥用、私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要强化监督制约,保证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监督既是约束,也是保护,约束的同时就是保护。各级领导同志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规定的10项监督制度。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三是落实《实施纲要》要与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决不能搞成“两张皮”。要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真正融入企业生产经营、融于企业管理之中,成为企业内控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四是要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渗透,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要求方方面面的力量同步实施,同步监督,全方位设好企业管理流程中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点。否则,不论仅凭哪方的努力,都是很难奏效的。五是坚持惩治和防范两手抓。在做好防范工作、减少腐败土壤的前提下,继续保持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尤其对借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之机,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要坚决惩治,毫不手软。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从案件中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大家,充分发挥警示和提醒作用。
座谈会期间,与会同志还对中铁建总公司党委、中铁建总公司制定的贯彻《实施纲要》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进行了深入座谈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