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国资委纪委 发布时间:2005-05-24
黄丹华到中国海运集团等企业调研
近日,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丹华同志率队赴上海、宁波两地,重点围绕中央企业在防范企业境外资产流失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在新形势下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先后对中国海运集团、东航集团、华源集团、中远集团中波公司和中石化集团镇海炼化股份公司等五家企业进行了调研。
黄丹华同志听取了各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了解了各企业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抓紧构建惩防体系的进展情况。在中海运集团、东航集团和中远集团中波公司,重点调研了企业在加强境外资产监管、防范境外资产流失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人员选拔任用、财务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在华源集团和镇海炼化股份公司,重点调研了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对各企业结合实际探索的有益做法和取得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黄丹华同志强调指出,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坚持以惩防体系建设统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紧密结合企业特点,把握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的互动性和统一性关系,注重系统性,突出实效性;要在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程中,做到统筹安排、相互推进,使惩防体系成为企业内控机制的组成部分。各企业要抓紧研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意见或办法。
中央企业要加强对境外资产的监管,防范企业境外资产流失。要结合企业改革,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重点做好对驻外企业选人用人和境外资产资金运作的监管。
中央企业要围绕促进企业管理,不断深化效能监察工作。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要定位准确,重点突出,加强协调,注重规范,着眼于促进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对新形势下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深入思考的三个问题:一是加强效能监察长效机制的建设,把效能监察纳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之中,并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推进效能监察的开拓创新,特别是与管理理念的同步创新;三是探索把效能监察有机融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