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概况  >  驻委纪检监察组  >  驻委纪检监察组发布 > 正文
国资委纪委召开学习《镜鉴》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11-10

深化警示教育 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2010年11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学习《镜鉴》座谈会。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贾福兴出席并讲话。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座谈。

  《镜鉴》该书选录了近几年中央企业查办的100个案例,涵盖了中央企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干部员工在生产经营管理业务中发生的腐败案件。

  贾福兴指出,编写《镜鉴》这本书是为了以案促教、以惩促防,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镜鉴》出版发行以来,各中央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座谈讨论,把学习《镜鉴》作为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中国移动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把学习《镜鉴》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通过学习《镜鉴》,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大了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创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把学习《镜鉴》活动与国家预防腐败试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抓紧建立健全具有中央企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利用书中案例举一反三,查找漏洞,提出整改建议。

  贾福兴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切实提高对警示教育的认识。他指出警示教育直观、感性、说服力强,是反腐倡廉教育诸方式中比较有效的措施之一,是提高企业领导人员自我防范腐败能力的一种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要把警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干部、源头防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典型案例为镜子,警钟长鸣,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贾福兴强调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要坚持抓重点、抓关键,突出重点人群,抓住重要时段,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活动,努力提高警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企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警示教育的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教育。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丰富教育载体和教育形式,让员工乐于接受教育、主动接受教育,增强教育的感染力。

  国资委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邵春保在座谈会强调,各中央企业要按照贾福兴书记的要求,把学习运用《镜鉴》一书作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和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感染力,使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做廉洁务实的表率,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实做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