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直属机关加强“六大纪律”建设当好国有资产忠诚卫士
国资委直属机关加强“六大纪律”建设当好国有资产忠诚卫士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10-09
“2014年以来,直属机关各级纪检组织函询12人次,诫勉谈话41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9月29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国资委直属机关结合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六大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打造国有资产忠诚卫士队伍上持续发力。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国资委党委、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严明国资监管纪律、监管规矩,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纪律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与中央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相一致,同时在内容上注重突出国资委机关的特色。如在政治纪律方面,既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等统一要求,又有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忠诚于国资监管事业、坚持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不得质疑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得非议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得发表抹杀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抹黑国有企业的言论等具有国资委特点的规定。
突出问题导向,始终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纪律和作风方面存在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国资委党委紧紧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巡视中央企业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国资委机关实际,有针对性地突出强调和明确有关纪律要求。比如,当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任务比较突出,在工作纪律方面,明确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管规矩,从严监管,勇于担当,同一切危害国有资产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作斗争,不得对危害国有资产安全的问题麻木不仁,发现、反应迟缓;不得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督导整改不严等。
提醒在前,警钟长鸣。直属机关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汇编下发《制度与警示》读本,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配套的会议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治“四风”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和汇编,并选取中央纪委和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的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系统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发放至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引导大家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针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数量增加、署名举报增多的新情况,国资委直属机关纪委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在认真接待来访、及时接受举报的基础上,加强分析研判工作,对来信来访及时进行分类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避免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近年来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腐败案件多发、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毅强调,作为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党的领导,严肃党的纪律,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从严从实打造国有资产忠诚卫士队伍,以“强党建”推动“抓发展、促改革、反腐败、严监督”等重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