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传达学习国资委党委第4次会议精神情况
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传达学习国资委党委第4次会议精神情况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3-05-14
4月28日上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召开了副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会上张志强同志传达了国资委党委第4次会议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会议要求大家再次认真学习《习近平、王岐山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李克强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会议的讲话》,深刻领会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积极维护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会议还部署了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一是要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完善和修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工作用餐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管理制度。组织培训过程中,严格遵守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尽可能把规定要求编印进学员手册,起到约束警示作用。二是要重点把控项目运行的各个环节,严控预算标准,减不必要的活动。在保证工作质量和标准的前提下,力争节约。在对外接待环节中,做到条件对等、不失礼、不奢华,严格控制工作餐标准。三是要进行自查,梳理业务工作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和不符合“八项规定”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四是各处室要组织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管理提升活动,认真对照检查在转变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五是要加强财务管理,把财务工作作为中心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防控和监督检查,提高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