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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简政放权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3-05-28

  5月16日上午,改组局组织召开全局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我委5月14日专题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中国梦”的伟大构想,他明确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其内涵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他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对于启动新一轮改革十分迫切又必要。作为中央国家机关,联系工作实际,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就是要积极做好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该管的不管,该管的要简化流程,管住管好。

  学习会上,李冰局长指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委关于机构职能转变的要求,要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一五三”总体思路和国资监管两新目标,紧密结合委机关管理提升活动,认真梳理职责,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牢固树立服务央企和地方的理念,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他立足于我局职能,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意义。要联系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阐述,从实现“中国梦”、打造中国升级版的高度,进一步学习领会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会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转变政府职能对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是认真落实我委关于机构职能转变的工作部署。要紧紧围绕我委当前工作重点,结合委机关管理提升活动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梳理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措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审核效率。根据国办和中编办的要求,我们配合有关厅局梳理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我局现有两项,均为审核项目。一是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审核,要积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梳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二是国有企业债转股协议和方案审核,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安排,加大协调力度,加强工作沟通,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力争使政策性债转股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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