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2005年公务员考录 专业笔试、面试安排(三)
国资委2005年公务员考录 专业笔试、面试安排(三)
文章来源:国资委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5-01-19
关于国务院国资委2005年公务员考录
专业笔试、面试安排的通知(三)
现将国资委专业笔试和面试阶段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行专业笔试的职位:
办公厅综合处(001职位);
业绩考核局考核二处(003职位)、考核四处(004职位);
企业分配局改制分流处(007职位);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综合处(008职位);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一、二、三处(009职位);
宣传工作局宣传处(010职位);
外事局综合处(013职位)、二处(014职位);
机关服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016职位)、财务办公室(017职位);
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一室、二室、三室(018、019、020、021职位);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022职位);
机械离退休干部局财务处(023职位);
纺织离退休干部局财务医疗处(029职位)。
016、017、023、029职位的复习范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知识,行政财务管理知识,国有资产产权股份管理知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绩效评价、业绩考核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018、019、020、021职位的复习范围:(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机制和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纪律检查机关的控告申诉、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相关的重要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审理政纪案件、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和相关的重要规定;(4)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有关重要规定及相关制度。以上内容以2005年1月1日前公布的法规、文件为准。
其他职位不划定复习范围。
二、具体安排
1、参加专业笔试的考生,请于2005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2:30-4:30,带近期一寸彩照5张(须与《报名登记表》所用照片一致),到我委综合楼报到、领取准考证。
通知(一)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材料,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
2、2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进行专业笔试。
3、2月28日(星期一)下午2:30-4:30,直接进行面试的考生,到我委综合楼报到、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要求同第1项)。
4、3月1日(星期二)上午开始面试。
5、3月7日至8日进行体检。
三、相关事项
1、考生报到时从南门进入,出示本人公共科目准考证主证即可。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时,出示我委人事局制发的准考证。
2、我委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环线地铁长椿街站西南出口向西步行10分钟)。
综合楼位置:进大院南门右转。